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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92.公司名稱: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8.因應措施:不適用9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(1)員工酬勞金額:新台幣3,691,407元。(2)董監酬勞金額:新台幣3,691,407元。(3)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。(4)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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